2月25日,淄博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二月份安保工作会议。会议由安保处长段新伟主持,副经理李金峰、基层单位分管安保工作负责人、安保科长及安保处人员等4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副经理李金峰总结公司“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各单位认真贯彻、积极落实上级部门和公司的有关文件精神,圆满完成了2022年度“春运”任务,确保了公司“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传达《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防范各类火灾事故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务必于3月1日前对所辖单位的车间、场站、办公场所、租赁房屋、站务室等进行一次全方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保证重要节点时期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针对当前工作,李金峰强调,各基层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深刻认清当前面临的严峻安全形势,切实增强风险意识、责任意识,着力防控风险、筑牢底线、守住底线,认真查找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做好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当前各类火灾多发频发势头和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进一步做好《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学习宣贯工作,充分利用网站、网络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对《条例》进行全方位、多渠道宣传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讲座等方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加强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法治意识,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春运”结束,全国“两会”即将召开,各单位在重要节点要抓好重点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对公交车长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公交车长安全行车意识;进一步加强“三品”检查力度,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坚持预防为主,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市民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