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33-2281011
您的位置:主页 > 应急抢险预案
淄博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者:anbao / 发布时间:2024-01-18
  
淄博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提高公司的应急处置能力、快速反应能力和服务保障能力,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保障人民群众平安出行,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安全管理规范》《城市公共汽电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规范》《城市公共汽电车应急处置基本操作规程》《淄博市交通运输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管辖范围内发生突发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
1.5 应急预案体系
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一)公司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本预案为公司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是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也是公司应对突发事件的规范性文件。预案以公司名义发布,并在印发后20个工作日内,报送市交通运输局备案。
(二)公司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而制订的应急预案,主要由公司相关业务部室牵头制订,包括《淄博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淄博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火灾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淄博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恶劣天气专项应急预案》《淄博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防范和处置恐怖性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淄博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基建工程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淄博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突发事件新闻宣传专项应急预案》等 6 个专项应急预案,各专项应急预案作为附件列入总体预案。
(三)公司突发事件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秉承“具体、简单、针对性强”的特点,要求车长应知应会,熟练掌握,并通过应急演练,做到迅速反应、正确处置。
(四)各单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各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定,并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后执行的预案。
2 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机构及职责
公司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为应急工作领导机构,由董事长、总经理担任组长,公司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机关各部室主要负责人,各基层单位党政负责人组成。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完善本单位的应急工作组织体系。
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国资委、市交通运输局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提出应急工作具体措施,参与或指挥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和应急救援行动。
(二)负责审定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三)负责监督指导应急工作运行情况,协调解决应急工作中的问题,掌握应急工作动态,及时调整部署应急工作措施。
(四)负责审定应急经费预算。
(五)负责部署和总结公司年度应急工作。
(六)承办其他与应急工作相关的事项。
2.2 应急处置机构
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安保管理部,电话:2281032),杨雷任办公室主任。
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职责:
(一)负责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评估与管理等工作,指导各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
(二)负责搜集、分析、核实和处理公司范围内应急事件的信息,并将重要信息及时向公司领导、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负责与各相关单位和部门的联络与协调工作。
(四)负责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公司相关工作人员的应急培训和演习。
(五)负责公司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六)承办上级及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2.3 现场指挥机构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负责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现场指挥由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特殊情况下由公司领导直接担任。
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
(一)负责执行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应急指令。
(二)负责提出应急处置的具体措施、建议。
(三)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现场组织、协调、处置工作。
(四)及时向公司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应急行动的进展情况和结果。
(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向公司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下一步救援应急行动及终止行动的建议。
2.4 机关协调机构
建立健全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在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机关各部室协同实施。各部室具体分工如下:
办公室:负责应急突发事件上传下达和其他综合保障任务。
安保管理部:负责应急突发事件的值守、信息收集、应急任务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消防方面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运营服务管理部:负责应急突发事件的车辆调度工作;负责营运调度方面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服务纠纷、服务投诉方面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技术信息部:负责车辆故障方面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资产管理部:负责基础工程建设方面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财务管理部:负责有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资金的调拨。
人力资源部:负责应急突发事件的人员组织、动员工作。
纪检监察部:负责应急突发件处置过程中纪律检查工作。
党群工作部:负责应急突发事件的新闻宣传工作。
3 监测与预警
3.1 信息监测与报告
在公司现有的突发事件信息监测设备的基础上,拓宽信息渠道,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突发事件预警预防的能力。
事故信息实行逐级上报,报送程序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执行。
3.2 预警级别
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3.3 预警预防行动
各单位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将预警预防行动纳入工作日程,做到准备充分、积极预防、临危不乱、有效应对。
预警预防工作包括:
(一)建立应急组织机构。各单位应建立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机构,明确人员分工,确定各机构及人员的职责。
(二)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是应急工作的计划和指南。编制应急预案是应急准备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及时、有序地开展应急工作的重要保障。
(三)加强应急工作的宣传教育。各单位应组织应急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学习相关应急知识和技术装备的使用知识,提高应急人员的工作能力和素质。
(四)建立预警预防值班制度。预警发布后,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相关单位、相关人员必须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4 应急响应
完善应急处置各项制度,健全应急处置应对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1 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与处理
突发事件信息的接收、流转和报送应遵循及时快速、准确高效、分级报告的原则。
(一)报告的责任主体。事发单位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公司和上级相关部门报告。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受理报告、接收上级信息和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突发事件的责任主体。
(二)报告时限和程序。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事发单位应立即核实,尽快掌握情况,同时向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报告。紧急信息边处置、边核实、边报告,最新处置进展情况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结束后要尽快提供书面终报。
(三)报告的主要内容。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情况,对事件的初判级别、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有无次生或衍生危害、周边有无危险源、是否需疏散群众,现场负责人的姓名、单位、联系电话等。
(四)信息的接收、流转和跟踪。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接收、核实突发事件相关信息;按照规定向市委市政府、市国资委、市交通运输局报告信息;及时将上级领导的指示传达给有关单位,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4.2 先期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
4.3 分级响应
根据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公司各级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预案。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4.4 应急响应启动
(一)应对一般突发事件,由事发单位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响应启动后,事发单位应急处置机构立即组织专人赶赴现场开展处置工作。
(二)应对较大以上(含较大)突发事件,由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事发单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必须启动。应急响应启动后,公司应急处置机构、机关协调机构分别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处置工作;公司应急工作领导机构会根据需要指定现场指挥(指导)工作组,赶赴现场指挥(指导)处置工作。
4.5 应急响应终止
应急终止遵循“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由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决定,特殊情况下,报上级主管部门决定。
5 后期处置和应急保障
5.1 后期处置
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小组参与事件的调查工作,及时对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评估,并提出防范和改进措施。事发单位将突发事件情况汇总后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2 应急保障
(一)资金保障。安全经费及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所需资金,应纳入年度预算中。依据有关规定和原则,分级负担。要对应急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和审计。
(二)设施、物资及预案保障。各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队伍、应急车辆、应急设备、应急物资,做好应急队伍、车辆、物资、设备的统计和管理工作,实现信息共享和资源的合理调配与使用。当发生突发事件时,确保应急物资准备充足,及时到位。
(三)宣传、培训和演习。各单位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适当方式对内公布应急预案及值班电话;各单位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指导本单位广泛开展应急工作的宣传教育,加强应急队伍的建设,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
6 附则
6.1 预案管理与更新
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根据形势、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预案的修订和更新。修订和更新由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6.2 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公司安保管理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6.3 预案生效时间
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经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批准,从发布之日起开始生效。原《淄博市公共汽车公司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淄公汽〔2021〕41号)同时废止。
6.4 奖励和惩处
对在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对有漏报、迟报、谎报、瞒报和未按规定采取措施等行为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人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7 附件
1.淄博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应急管理工作流程示意图
2.淄博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3.淄博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火灾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4.淄博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恶劣天气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5.淄博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防范和处置恐怖性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6.淄博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基建工程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7.淄博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突发事件新闻宣传专项应急预案
8.淄博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突发事件现场处置方案
 
 
 
 
 
 
 
附件1
 
淄博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应急管理工作流程示意图
 
 
  
 
 
、、、、、、、、、、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发生
 
 
 
预警信息
(事发单位提供有关的可能引起突发事件的信息)

 
 
 
 
 
先期处置
(事发单位)
 
 
 
 
信息反馈
 
 
报告市局、市国资委有关领导并提出处置建议
 
按《分级标准》视情上报市政府

 
信息报告与处理
(公司突发事件应急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不启动
 
传达上级领导指示,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公司突发事件应
急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
 
各基层单位各司其职
 
应急响应
(按分级响应标准响应)
 
 
应急结束
(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后期处置
(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调查评估(事发单位总结,报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机关各部室协同实施
 
 
 
现场指挥机构赶赴现场
 
 
 
 

附件2
 
淄博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道路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 编制目的
为提高公司应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快速反应能力和服务保障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公安部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城市公共汽电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规范》《城市公共汽电车应急处置基本操作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 适用范围
3.1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管辖范围内车辆使用过程中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车辆道路运营中故障、道路特殊环境因素等后所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
3.2 本预案在公司综合预案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了交通事故易导致人员伤亡、车辆受损等危险,从而对交通事故应急的形式、处置措施等进行更具体的阐述。
4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参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安保管理部,电话:2281032),杨雷任办公室主任。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根据本预案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扎实做好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5 分类分级
根据死伤人数或经济损失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重伤事故和轻伤事故。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作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重伤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重伤,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轻伤,或者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6.轻伤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轻伤,或者1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6 响应启动
6.1 信息上报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车长应立即拨打 122,视情拨120、119 报警电话,按照公司道路交通事故报告程序第一时间向事发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汇报,事发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向公司安保管理部报告。
公司安保管理部接到事故报告后,详细记录事故报告情况,视情向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开展应急工作,根据事故严重程度,按照规定时间内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6.2 信息报告的主要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线路、车牌号、车长姓名、运营走向;
2.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4.已经采取的措施;
5.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6.3 分级响应
(一)应对轻伤事故,由事发单位安全员指导当事车长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处置。
(二)应对重伤、一般事故,由事发单位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应急响应启动后,事发单位应急处置机构立即组织专人赶赴现场开展处置工作。
(三)应对较大以上(含较大)事故,由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启动应急预案,事发单位应急预案必须启动。应急响应启动后,公司应急处置机构、机关协调机构分别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处置工作;公司应急工作领导机构会根据需要指定现场指挥(指导)工作组,赶赴现场指挥(指导)处置工作。
6.4 后勤及财力保障
应急预案响应后,公司各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要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险救援人员和救援队伍进行抢险救援,应保障应急救援所需资金及时到位。
6.5 扩大应急
在事故发生时,已实施了应急抢救措施,但事故状态仍不能得到控制,而且极有可能蔓延乃至发生更严重的后果时,相关责任人应及时扩大响应级别,按相关规定启动响应联动机制,同时要尽快疏散周边所有人群,协调公安、交通等部门封锁道路,控制无关人员进出现场。
7 处置措施
7.1 应急处置指导原则
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将驾乘人员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持“先人后物、救人为主、减少损失”原则,最大限度消除威胁人身安全的各类因素,减少事故损失。
2.“先撤人、后排险”的原则:在发生事故或出现紧急险情之后,应首先将处于危险区域内的一切人员先撤出危险区域,然后再有组织地进行排险工作。
3.“先救人、后排险”的原则:以免影响对伤员的及时抢救和对伤员、亡者造成新的伤害。二次事故发生不可避免时,应对现场情况进行快速判断,按照“损物保人”的原则,采用危害较小或损失较轻的处置方案。
4.“先防险、后救人”的原则:在险情未消除的情况下,必须先采取安全措施,以免受到新的伤害。保持“心态冷静、头脑清醒、反应迅速、处理果断”的状态,克服“惊慌失措、犹豫不决”等不利心态,避免错失处置时机;同时稳定乘客情绪,防止发生二次事故,保障乘客安全。
7.2 应急处置措施
一旦发生交通道路事故,现场人员在组织初期自救的同时,联系内部救援力量,报告事发单位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按照综合预案程序执行,需要外援和急救时及时请示组长授权协调。
预案启动时,抢险救援工作分工按照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构成及职责分工执行。现场指挥根据现场情况,组织全力抢险,当判断事故可能扩大、超出应急能力时,应立即派人向公司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报告,请求救援。
附件3
 
淄博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火灾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1 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公司消防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消防安全事故及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市民和广大干部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山东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淄博市交通运输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淄博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管辖范围内发生火灾事故时的应急处置工作(火灾等级标准见附件)。
4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参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安保管理部,电话:2281032),杨雷任办公室主任。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根据本预案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扎实做好火灾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5 响应启动
5.1 信息上报
火灾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向事发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汇报,事发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向公司安保管理部报告。报告事故基本情况,信息报告的主要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2.事故的简要经过及初步判断原因;
3.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4.已经采取的措施; 
5.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5.2 分级响应
(一)应对一般事故,由事发单位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应急响应启动后,事发单位应急处置机构立即组织专人赶赴现场开展处置工作。
(二)应对较大以上(含较大)事故,由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启动应急预案,事发单位应急预案必须启动。应急响应启动后,公司应急处置机构、机关协调机构分别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处置工作;公司应急工作领导机构会根据需要指定现场指挥(指导)工作组,赶赴现场指挥(指导)处置工作。
5.3 后勤及财力保障
应急预案响应后,公司各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要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险救援人员和救援队伍进行抢险救援,应保障应急救援所需资金及时到位。
5.4 扩大应急
在事故发生时,已实施了应急抢救措施,但事故状态仍不能得到控制,而且极有可能蔓延乃至发生更严重的后果时,相关责任人应及时扩大响应级别,按相关规定启动响应联动机制,同时要尽快疏散周边所有人群,协调公安、消防等部门封锁道路,控制无关人员进出现场。
6 处置措施
6.1 处置措施指导原则
1.及时的原则:包括及时撤离人员、及时报告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和及时进行撤人、救人工作。
2.“先撤人、后排险”的原则:即在发生事故或出现紧急险情之后,应首先将处于危险区域内的一切人员先撤出危险区域,然后再有组织地进行排险工作。
3.“先救人、后排险”的原则:当有人受伤或死亡,应先救出伤员和撤出亡者,然后进行排险处理工作,以免造成新的伤害。
4.保护现场的原则:在事故调查组未决定结束事故原状之前,必须全力保护好现场的原状,以免影响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在不破坏现状的要求下,可设置临时保护措施以阻止破坏的继续发展和稳定破坏的状态。在设置临时保护前,应先拍下现场全部和局部情况照片。
6.2 应急处置措施
6.2.1 灭火原则
1.初起火灾(火灾初期15分钟之内的火灾)发生时,现场人员应当迅速赶往火灾现场,就近使用8kg手提式灭火器、35kg手推式灭火器等一切消防器材灭火。
2.在灭火的同时,要通过大声呼喊等方式向周边的职工报警,提醒职工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警戒、扑救初起火灾,引导救援车辆进入,做好人员疏散等工作。
3.扑救火灾决不可盲目行动,应针对燃烧物质性质,选择正确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来安全地控制火灾。若火势已经扩大,应立即停止扑救,迅速撤离。
4.火灾发生时,所有人员必须保持镇定,听从指挥,保持通讯联络,随时协调各部室间的灭火自救工作。
5.在扑救初起火灾、引导人员疏散过程中,每名职工在做好自身安全保护的同时,要照顾好其他职工的人身安全,对受伤的职工工要引导其疏散到安全地点后迅速组织救治。
6.一切自救必须本着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抢救财物时必须在单位或消防人员的统一组织下进行,严禁盲目冒险。
6.2.2 办公场所、调度室、站务室等火灾事故处置措施
1.火灾发生后,发现火情人员立即报本单位安保部门,同时拔打“119”火警电话请求支援,安保部门第一时间将情况汇报本单位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并派人到门口为消防车引路。
2.通过紧急鸣号、呼叫等方式通知职工从消防通道紧急逃生。随后,电工负责拉下电闸,将电源切断。
3.由安保部门组织人员使用灭火设备进行初期灭火,并检查火灾现场是否有未及时疏散的职工。
4.所有人员疏散到指定位置后,各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一名负责人)清点本部门人数,并向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报告。
6.2.3  扑救充电桩等电气火灾的事故处置措施
1.对电气火灾的扑救,首先要防止人员触电,扑救火灾前应先切断设备电源。
2.根据具体情况,按下“急停按钮”或切断分支电路电源,或切断主开关,但对装有隔离开关的,不能随便拉隔离开关,以免产生电弧伤害。
3.火灾时,由于开关受潮和烟透,绝缘能力下降,要注意应使用绝缘工具。
4.当情况紧急,而又不知道开关位置时,可采用关闭上级电源开关,但应注意消防水泵电源不可断电。
5.发生大范围的电气火灾无法扑灭时应迅速撤离现场,拨打119等待专业消防队员进行灭火。
6.扑灭电气火灾时,应采用E类灭火器材,严禁使用泡沫等液体灭火器材。
6.2.4 食堂发生燃气火灾爆炸事故的事故处置措施
1.食堂发生火灾时,应沉着冷静,同时查看起火部位及火势。
2.迅速关闭天然气阀门和电源总开关,利用就近消防器材进行扑救。
3.火势较大无法自行处置时,及时向 119 报警和本单位报告。
4.指派专人到路口引导救援车辆进入现场。出现人员受伤的,应立即将伤者移至安全地带,请求医护人员救援。
5.若爆炸造成房屋倒塌,施救时要注意房屋内带有电源的电线,防止触电伤人。
6.因爆炸发生火灾初期是灭救的最佳时机,施救人员必须把握这一时机。
7.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区域进行保护。
7 附件
(附件)火灾等级标准
 
 
 
 
(附件)
 
火灾等级标准
 
按照消防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火
灾等级标准分为四级:特别重大火灾(Ⅰ级)、重大火灾(Ⅱ级)、
较大火灾(Ⅲ级)和一般火灾(Ⅳ级)四个等级。
特别重大事故(Ⅰ级),是指造成 30 人(含)以上死亡,
或者 100 人(含)以上重伤,或者 1 亿元(含)以上直接经济
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Ⅱ级),是指造成 10 人(含)以上 30 人以下
死亡,或者 50 人(含)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 万元(含)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Ⅲ级),是指造成 3 人(含)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含)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含)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Ⅳ级),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
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附件4
 
淄博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恶劣天气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1 编制目的
为加强公司在冰、雪、雨、雾等恶劣天气下的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急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恶劣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保障运营车辆安全出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交通运输部《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3 适用范围
3.1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管辖范围内的公交场站、公交车辆等重点场所、部位因冰、雪、雨、雾等恶劣天气,导致正常运行条件缺失或存在安全隐患,易发生危险时的应急处置工作。
3.2 本预案是在综合应急预案基础上充分考虑了淄博市气候特点,按常见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对危险源进行分析,可能存在的恶劣天气有大雾、暴雨、冰雪等自然灾害。为保障市民正常出行,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事件造成危害事故应急的形式、处置措施等进行更具体的阐述。
4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参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安保管理部,电话:2281032),杨雷任办公室主任。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根据本预案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扎实做好恶劣天气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5 响应启动
5.1 依据《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将恶劣天气自然灾害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Ι级)四个预警级别,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5.2 应急响应等级界定
特别重大(I级):道路积雪厚度在100毫米以上或地面结冰较厚;能见度不足50米的大雾、沙尘天气;3小时以内降雨量将达到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到50毫米且降雨可能持续(或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
重大(Ⅱ级):道路积雪厚度在10毫米至100毫米或路面结冰;能见度在50米至200米之间的大雾、沙尘天气;3小时以内降雨量将达到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到50毫米且降雨可能持续(或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预警)。
较大(III级):道路积雪厚度不足10毫米的下雪天气;能见度在200米至500米之间的大雾、沙尘天气;6小时以内降雨量将达到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到50毫米且降雨可能持续。
一般(Ⅳ级):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者已达4毫米以上且持续降雪;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5.3 分级响应
(一)应对一般事件、较大恶劣天气事件,由事发单位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应急响应启动后,事发单位应急处置机构立即组织专人赶赴现场开展处置工作。
(二)应对重大以上(含重大)恶劣天气事件,由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启动应急预案,事发单位应急预案必须启动。应急响应启动后,公司应急处置机构、机关协调机构分别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处置工作。
5.4 后勤及财力保障
应急预案响应后,公司各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要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险救援人员和救援队伍进行抢险救援,应保障应急救援所需资金及时到位。
5.5 扩大应急
在事故发生时,已实施了应急抢救措施,但事故状态仍不能得到控制,而且极有可能蔓延乃至发生更严重的后果时,相关责任人应及时扩大响应级别,按相关规定启动响应联动机制,同时要尽快疏散周边所有人群,协调公安、消防等部门封锁道路,控制无关人员进出现场。
6 处置措施
6.1 营运工作方面
1.遇冰冻天气时,各单位要提前做好车辆防护保养工作(油料、防冻液、电瓶等),夜间要安排值班人员,按照分工包线和预防为主的要求,做到“防严寒、保出车”,提前做好车辆发动准备工作,杜绝发生早上无法出车、出车后抛锚等情况。
2.受恶劣天气影响,高峰客运量会有所增加,各单位要准备好机动车辆和机动人员,务必调整好高峰期班次密度,并及时了解道路运行状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制定好行车计划。一是中心城区公交线路要根据道路通行条件适当延长安全行车时间,增加线路台班,尤其是高峰时段, 尽量保证正常间隔时间,确保首末班发车时间,为乘客提供安全出行;二是区间公交线路和区县内公交线路参照中心城区公交线路运行办法执行,区县政府主管部门有通知要求的,按照区县政府要求运行;三是博山、沂源、淄川等地运行至山区的公交线路受恶劣天气影响较大,务必考察好道路状况,确保行车安全。
3.建立健全汇报制度,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知,做好工作记录。受恶劣天气影响,公交线路无法继续运行需要暂时停运的,一定要第一时间通知公司相关部门,由公司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及时进行宣传,让乘客周知。同时要随时关注道路状况,一旦条件允许,立即复运并上报。
6.2 安保工作方面
1.遇冰冻天气时,各单位要在首班车发车前对各线路路面、重点路段、重要桥梁进行安全巡查,对站点、结冰积雪路段、桥梁等进行积雪清理、撒防滑沙、融雪剂,做好防范措施。
2.遇恶劣天气时,各单位管辅人员要上站上线,及时掌握线路客流动态和道路通行能力,积极引导车辆安全进站,疏导乘客有序乘车,并叮嘱车长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加大行车间距,进站或临近路口时提前采取制动措施,避免发生各类事故。
3.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公司应急值班值守制度,责任到人,管理到位,不得出现脱岗、离岗等现象。
 
 
 
 
 
 
 
 
 
 
 
附件5
 
淄博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防范和处置恐怖性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1 编制目的
为全面提高公司反恐应急防范和处理能力,建立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反恐防范应急机制,有效防范和快速处置恐怖性事件,保护市民和公司广大干部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事件造成的危害,特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交通运输部《城市公共汽电车应急处置基本操作规程》《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市内发生的恐怖分子、极端暴力分子为实现其政治、经济等目的,利用投毒、爆炸、劫持人质等恶性暴力恐怖手段,给市民和公交广大干部职工人身安全和财产造成重大危害,需要由公司反恐防范工作领导小组指挥处置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和极端暴力事件。
4 防范重点
(一)防范重点目标
下列场所或设施是公司反恐怖防范的重点目标:
1.二级以上的公交客运站;
2.旅游客车、公交车;
3.列入国家和省计划的重点工程工地;
4.其他予以认定的重点防范单位、建筑、工程或区域。
其中,一级重点目标为:市级公交客运站。
二级重点目标为:区县级公交客运站、旅游客车、公交车辆。
(二)防范区域
1.反恐防范关键区域:公交客运站的发车区。
2.反恐防范风险区域:公交客运站的办公区
(三)防范重点部位
下列部位是公司反恐防范的重点部位:
1.公交客运站的进出站口、检票口、行李寄存处、行包托运处、消防设施、监控中心、配电室、调度室等;
2.其他予以认定的重要部位。
5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参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安保管理部,电话:2281032),杨雷任办公室主任。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根据本预案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扎实做好恐怖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6 响应启动
(一)信息报告
发生恐怖性事件时,最先获悉情况的人员和事发单位要在第一时间拨打110电话报警,并视情况及时拨打119、120、122等电话请求援助,同时向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得知信息后,要立即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应急处置工作意见,并做好信息续报工作。
(二)先期处置
事发单位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疏散现场群众,撤离到安全区域,积极抢救伤员,并注意隔离保护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恶化。
7 处置措施
1.恐怖性事件发生后,各相关单位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向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组织应急分队先期赶赴现场,在现场反恐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配合公安、武警、卫生等部门开展疏散群众、抢救伤员、维护现场秩序等工作。
2.公司反恐防范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启动应急预案,预案启动后立即赶赴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成立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组,在上级反恐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配合公安、武警、卫生等部门开展疏散群众、抢救伤员、维护现场秩序等工作。
3.服从政府统一部署和指挥,了解掌握事件情况,协调组织救援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并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
8善后处置
1.积极采取措施,消除恐怖事件的消极影响,加强营运车辆的巡查;
2.积极提供线索,配合公安部门对恐怖事件进行侦破;
3.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加强反恐工作,提高反恐防范能力。
9 预防措施
1.加强对公司干部职工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严格执行办公场所管理制度,严格外来人员进入办公区域。
3.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可疑人员要逐一排查登记,耐心说服,尽力做好思想工作。
 
 
 
 
 
 
 
 
 
 
附件6
 
淄博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基建工程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为规范公司基本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管理工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及时、有效地应对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1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基本建设工程新建、扩建、改建和加固活动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2 组织领导及应急管理职责
公司成立基建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安郭  巩曰峰
副组长:李金峰  王  波  张再胜  康会忠  杨  健
耿  浩  梁  辉  李爱夯
成  员:机关各部室主要负责人,基层单位党政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资产管理部,刘伟任办公室主任(电话:2281026)。结合本单位基建工程建设特点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宣传,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及时了解、跟踪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动态,会同上级和公司有关部门指导、协调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事故技术调查,组织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3 项目建设、施工单位应急管理职责
3.1 项目建设单位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定的应急预案,编制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培训和宣传工作;编制本单位年度应急工作资金预算草案;负责联络气象、水利、地质等相关部门,为项目施工单位提供预测信息;对项目施工单位的应急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向公司、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地方安全监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3.2 项目施工单位
认真分析施工作业环境危害因素,充分考虑各类自然灾害影响,因地制宜地制定有针对性和时效性的应急预案,建立本单位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编制本项目年度应急工作资金预算草案;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对施工工程中一般安全技术问题进行专项研究,必要时可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和公司申请帮助;及时向公司、建设单位、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地方安全监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4 预警预防
4.1 预测预警
预测预警是对自然灾害(包括台风、冰雹、暴雨、沙尘暴等恶劣气象及地震、泥石流等不良地质)、施工管理以及其他可能导致一般生产安全的风险程度,发布预警信息。
施工单位根据工程危险源分析和一般危险性工程施工方案论证情况做出相应预警。
4.2 事故预防
得到自然灾害预测预警信息后,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组织项目施工单位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预防。
在日常施工管理中,项目施工单位要结合施工条件认真分析工程特点,必须摸清一般危险源的确切状况,并加以跟踪、检测、监控和预警,变事故处理为事故预防,随时发现隐患,随时排除,把事故隐患排除在萌芽状态,实现保障安全的目的。
5 应急响应
5.1 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现场有关单位安全负责人员应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逐级上报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2.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后,项目施工单位除向项目建设和监理单位报告外,应立即将事故情况如实向事故所在的交通主管部门、地方安全监管部门报告和公司报告。
3.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类型、人员伤亡情况、预估的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中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情况,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号及发证机构,施工单位“三类人员”的姓名及岗位证书情况,监理人员执业资格等情况;项目的基本概况;事故的简要经过,紧急抢险救援情况,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采取措施的情况;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及报告时间等。
4.紧急情况下,可采取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先行报告事故概况,有新的情况及时续报,但应在12小时内补齐书面材料。
5.2 事故处理
1.各单位应遵循“统一指挥、快速反映、各司其责、协同配合”的原则,共同做好事故的紧急处置工作,可视具体情况派现场指挥部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现场指挥部的主要任务是赶赴现场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逐级上报。
3.事故发生后,项目建设、施工等单位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赶到现场,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司的应急指挥命令和职责分工,全力协助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做好抢险救援工作,会同安全监管、建设、检察等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协助有关部门收集证据,及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逐级上报。
6 应急保障
6.1 宣传教育
1.项目建设、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事故预防及有关知识的宣传,对应急预案进行宣传、讲解,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2.项目建设和施工单位应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技术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6.2 人力保障
1.设施抢险力量:主要由项目建设和施工等人员组成,负责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 。项目建设或施工单位要配备或租赁救援设备,保证满足救援工作。要成立专门的救援队伍,人员固定,并定期组织演练。
2.应急管理力量:主要由公司基建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人员组成,接受并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应急命令、指示,组织各有关单位对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置,与有关单位进行协调及信息交换。
6.3 财力保障
1.按照相关规定,应急资金保障从单位的安全专项经费中列支。
2.项目建设、施工单位应建立应急资金保证制度,制定年度应急保障计划,设立应急资金管理的定期审核。
3.建设项目单位应按有关规定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及其附加险,以保证事故发生后的赔付。项目施工单位应为本单位职工及劳务合作人员投保相应的社会保险。
7 预案管理
7.1 责任追究
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在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失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2 预案更新
各项目建设、施工单位应根据生产环境、工程规模和自身条件的改变,每年度修订更新本单位、本项目的应急预案。必要时随时修正。
 
 
 
 
 
 
 
 
 
 
 
 
 
 
 
附件7
 
淄博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公交突发事件新闻宣传专项应急预案
 
为提高公司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人本化管理的能力及水平,进一步规范公司应对突发事件新闻宣传工作,及时、客观、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最大程度地避免和消除公交突发事件造成的衍生影响,营造妥善处置公交突发事件的舆论环境,树立公交的良好形象,制定本预案。
1 制定依据
依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突发敏感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机制的通知》、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公司新闻宣传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营运服务纠纷、灾难、社会公共安全等突发事件处置中的新闻宣传工作。
3 工作原则
公交突发事件应急新闻宣传工作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密切配合”的原则,发挥公司各单位宣传优势,整合资源,相互协作,形成合力。 公司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和宣传组织工作,在上级党委、主管部门和公司党委的领导下,由党群工作部归口协调指导,各部室和各单位分级负责。 公司各单位、各部室积极配合,加强应急新闻宣传的组织协调,建立完善的应急新闻发布机制,按照预案要求,分解任务,责任到人。
(三)及时主动,准确把握
事件发生后,按照上级“快报、准报和慎报事态演变细节、原因”的要求,在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把握舆论主动权。
(四)正面引导,注重效果
着力提高正确引导舆论的能力和水平,使公司突发事件的新闻宣传工作始终做到有利于公司工作大局,有利于突发事件的妥善处置,有利于社会稳定和谐。
(五)平应结合,上下联动
公司及各基层单位、各部室建立并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和应急信息报告体系,配备必要的声像记录设备并始终保持良好状态。加强应急演练,完善预案细则,上下配合,做好应急新闻宣传的各项准备工作。
4 应急响应机制
4.1 突发事件响应
公司发生突发事件,公司应急指挥机构应在第一时间报市交通应急指挥机构及相关部门,并积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4.2 应急宣传小组工作职责
1.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和现场执行机构的统一领导下,迅速向媒体公布新闻宣传小组所在地、联系方式等信息。
2.迅速拟定新闻宣传工作方案和新闻发布内容,经应急机构主要负责人审定后组织实施。
3.适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记者通气会,并及时向媒体发送新闻通稿。
4.组织和协调媒体记者现场采访,提供相关采访报道的便利条件。
5.收集和跟踪省内外有关突发事件的报道情况,及时向同级和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和宣传部门报告有关舆情。
6.加强舆情分析,制定应对宣传措施,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有针对性地澄清事实、解疑释惑、引导舆论。
7.保持同现场主流媒体记者的良好沟通,强化对新闻媒体的正面引导,引导媒体记者对突发事件处置过程的正确理解。
8.落实和完成应急指挥机构和现场执行机构、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工作。
5 应急新闻宣传的基本程序
在公司发生公交突发公共事件的同时,公司成立应急指挥机构和应急宣传小组,启动新闻宣传应急预案。应急宣传小组的具体工作运行程序如下:
(一)同步启动新闻发布机制。按照应急机构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宣传小组及时组织新闻发布,公布新闻发布会地点、时间及安排场次数等(包括通过记者通气会、吹风会或授权发布对外新闻等)。
(二)同步启动新闻媒体联系机制。事件发生后,应急宣传小组要及时与有关媒体取得联系,并协助做好突发事件现场文字、图片、音像和影视资料的采写、拍摄及记录。对媒体记者的采访、拍摄给予支持。
(三)同步启动记者采访管理机制。宣传小组要及时受理记者的采访申请,向记者提供确认公开报道的信息,提供电话、传真、上网等服务,为记者的采访报道提供方便;同时加强对记者采访的组织和现场管理,因安全考虑或其他缘故,无法满足记者深入现场采访要求时,可建立定时定点采访发布机制。
(四)同步启动舆情跟踪和通报机制。宣传小组要认真收集和整理公交突发事件的省内外舆情,汇编舆情简报,上报应急指挥机构并通报有关部门。及时关注网上负面和衍生报道信息,必要时,可请示上级启动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机制,组织人员及时开展有效的网上舆论引导工作。
6 应急新闻宣传的具体要求
6.1 新闻发布要求
1.及时准确。建立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快速反应机制,新闻发布既要争取发布时效,又要确保信息准确。事件发生后,情况复杂、事态尚未清楚,但可能引起公众猜测或恐慌时,应在第一时间发布已认定的简要信息。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作后续详细发布。事件处理无新的进展时,也应定期告知有关媒体。
2.把握适度。新闻发布过程中,既要使公众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又要认真策划,周密安排,确保事件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突发事件信息的发布要适时、适度,要有助于社会公众对事件的正确了解,争取社会公众的理解与支持;要有助于动员和组织广大群众开展自救和互救,消除和化解恐慌及不安情绪,全力维护社会的稳定。
3.突出重点。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争取先入为主的效果,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除及时发布事件造成的伤亡、损失和影响等确认公开信息外,应着重宣传公司和各级党委、政府妥善处置事件的积极态度和有效措施,增强社会公众战胜危机和困难的信心。
4.分类处理。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等突发事件,应及时组织新闻发布。涉及政治性、群体性事件,危害国家安全、有损国家形象的事件,以及其他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应慎重处理,如确需报道,应主动向现场执行机构请示核准。
6.2 媒体联系和报道要求
1.要为记者采访提供热情和周到的服务,同时要加强对媒体的组织管理,指定专人负责。
2.一般情况下,应在事发现场设立临时新闻小组,定时定点组织新闻发布,向现场采访的媒体记者提供信息。
3.在保证事件妥善处置和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安排记者到事件处置现场采访。同时要求记者必须服从现场指挥部门的管理,不得干扰或影响事件的处置工作,并做好采访安全防护工作。
4.主流新闻媒体报道稿件应要求记者送应急指挥宣传小组审核。
5.建立新闻宣传资料档案。及时收集媒体对突发事件报道的新闻、特写、评述等文字材料,与突发事件的音像、图片等一并整理存档,建立档案库,注明日期、地点、事件,长期保存。
6.3 接受新闻采访要求
1.采访之前
采访之前先行评估采访要求,提出符合实际的采访内容,明确接受采访的主题、角度、采访者、采访时间、地点、时间以及新闻稿发表形式等与采访有关的事项;根据采访提纲,搜集相关资料,准备采访内容。
2.采访期间
回答采访提问应简要明了,尽量使用明确的、描述性的、形象的语言;内容表述要清楚、完整和统一,始终占据主动;坚持提供正面信息,对任何错误信息都要迅速澄清,避免发布可能引起断章取义或曲解的言论;受访者要随时注意言行举止,保持良好形象。
3.采访结束
采访结束后要认真总结评估采访过程,分析得失,提出改进方法;存档采访媒体名称、记者姓名、相关稿件、新闻剪辑片或录像带等资料,永久性保管。
6.4 新闻宣传人员要求
公司在组建应急宣传小组时,至少配备2名熟悉应急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以及2-3名长期从事公司新闻宣传工作、新闻报道综合分析能力的业务骨干。
宣传小组的新闻宣传人员必须具备三项基本素质: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能力素质。必须具有敏锐的政治意识、坚定的政治立场,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必须具备较深厚的文字功底,掌握新闻采访、编辑、播发的流程;必须具备较强的信息处理能力、公关能力及交流沟通能力。
7 突发事件应急执行的后期处置
7.1 善后工作
应急处置结束后,宣传小组可根据需要,保留部分工作人员负责善后工作中的有关新闻发布工作。
7.2 总结评估
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宣传小组应在第一时间内对事件应急处置中各新闻媒体的报道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与评估,并作为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总结的组成部分,上报下达,长期存档。同时,总结分析事件处置过程中新闻发布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存在问题,并对有关宣传预案和具体工作程序进一步修改完善。
7.3 奖励处罚
对在突发事件新闻宣传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甚至违反纪律,导致突发事件新闻发布、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被动,甚至造成消极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追究领导者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保障
8.1 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宣传工作信息网络体系,将公司宣传人员和媒体记者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等资料常备在案并及时更新。应急状态下,应急指挥机构、新闻宣传小组相互之间、参与突发事件报道的主流媒体记者要保持信息畅通,确保应急期间新闻宣传工作有效进行。
8.2 经费与人员保障
要为新闻发布提供必要的财力支持,成立新闻发布和对外报道工作机构,并保持人员相对固定。
9 应急新闻宣传与培训
9.1 公众信息交流
做好相关应急法律法规以及预防、避险、避灾、防病、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
9.2 举办培训班
根据实际需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专题培训班,利用突发事件新闻发布的具体案例,对有关领导干部、新闻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应急处置中新闻发布、新闻采写以及音像录制的能力。将此项工作作为新上岗人员的必修课程。
9.3 开展应急演练
将应急宣传培训纳入总的应急预案演练之中,组织应急演练培训。
10 附则
10.1 本预案由公司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10.2 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8
 
淄博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现场处置方案
 
1 编制目的
为了强化源头管理,强化车长安全意识,预防和控制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把事故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依据《城市公共汽电车应急处置基本操作规程》(JT999-2015)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2 适用范围
车长在营运时遇到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事故脱险与逃生等情形,针对乘客干扰车长、车辆自燃、长大下坡制动失效、车辆爆胎、湿滑路面行驶、紧急躲避障碍物、驾驶视线不良、突遇自然灾害、驾乘人员突发疾病、车辆碰撞、车辆侧翻、车辆起火、车辆落水等13个典型场景,提出了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及要领、注意事项,各单位要加强车长应急驾驶技能培训,切实提升车长应急处置能力。
3 应急处置方法
3.1 乘客干扰车长
3.1.1 致险情形
车辆行驶过程中,车长与乘客因沟通等问题导致矛盾冲突,进而发生乘客干扰车长,危及行车安全的情形。干扰行为按照强度递增分为谩骂车长、抢夺车辆控制权、攻击车长等。
3.1.2 处置措施及要领
发生驾乘矛盾时,为减轻车长所受干扰影响,避免事态升级,应采取对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1.受到谩骂干扰但未影响正常行车或人身安全时,车长应先告知乘客其行为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责令其立即停止干扰,如果阻止无效,要立即选择安全地点靠边停车,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摆放危险警告标志。在保证自身安全情况下,保持沉着冷静,尽量做好沟通解释,并尽量安抚乘客情绪。
2.驾驶控制权或人身安全突然受到干扰时,车长要尽可能保持驾驶姿势,牢牢把稳方向盘,尽量保持行车路线,尽快减速,并靠路侧选择安全地点停车,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不要随意开启车门。在保证自身安全情况下,保持沉着冷静,尽量安抚乘客情绪,做好沟通解释。
3.与乘客沟通解释过程中如果出现矛盾激化、事态升级或受到攻击时,车长应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并向所属单位安全员报告现场情况。如有可能,留下至少两名目击证人及其联系方式。
3.1.3 注意事项
城市公共汽电车应在车厢内明显位置张贴乘客文明乘车标识及安全告知。
3.2 车辆自燃
3.2.1 致险情形
车辆行驶过程中,由于车辆自身故障、人为纵火或碰撞起火等原因,导致车辆发生自燃。因车辆自身故障导致的自燃现象主要有发动机舱起火、轮胎起火和电气线路起火等。
3.2.2 处置措施及要领
车辆发生自燃时,车长要保持清醒头脑,根据“先人后车”的原则,首先确保人员顺利逃生,然后尽量采取措施减少车辆及周围物品损失,及时进行报警、报告。
1.立即选择安全区域停车,尽量避开加油站、住宅区、学校、高压线、易燃物等人员密集或易引起事态扩大的区域。关闭点火、燃气等开关。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19火警电话,并向所属单位报告。
2.打开车门组织乘客有序撤离。若车门打不开,应指导乘客从应急门、应急窗、安全顶窗或用应急锤等尖锐器械击破车辆侧窗进行逃生。然后将乘客疏散到上风向100米以外的路侧或护栏外侧的安全区域。
3.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车辆后方摆放危险警告标志:城市快速路和高速公路150米以上,一般道路50米至100米,夜间还应适当扩大警告牌放置距离。
4.迅速确认起火原因和火势,若在自燃初期,尽快采用灭火器给燃烧部位降温灭火,控制火势蔓延。若发动机舱内起火,尽量避免快速打开发动机舱盖,以防止空气的快速流动,引发火势增大,可选择从车身通气孔、散热器或车底侧,对起火部位实施灭火。
5.灭火时,站在上风位置,将灭火器对准火焰根部喷射,由远及近,左右扫射,快速推进。同时,也可用路边的湿沙、湿土掩盖灭火。
3.2.3 注意事项
1.行车前车长要对车辆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特别是驾驶室内部、发动机舱、车辆外部和轮胎等部位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制动、转向、传动、悬架、轮胎、灯光、信号等设施设备以及发动机运转处于完好状态,避免车辆“带病”上路。要做好车辆应急锤、灭火器、应急门窗等应急设施设备的检查,确保完好有效。
2.车长要积极参与本单位应急处置培训,熟练掌握车辆安全应急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
4.常见起火部位的灭火介质:
发动机起火:使用灭火器、沙、水等灭火。
油箱起火:使用灭火器、沙,地面有流淌火,用沙土隔离并将其扑灭。
电气系统起火:使用灭火器、沙土等灭火。
轮胎起火:使用灭火器、水、沙土等,灭火后有条件继续用水降温,防止复燃。
3.3 长大下坡制动失效
3.3.1 致险情形
车辆在长大下坡路段行驶时,由于频繁使用行车制动器,致使车辆出现制动器工作不良或因热衰退出现制动失效现象,多发于山区公路等连续下坡路段。
3.3.2 处置措施及要领
行驶过程中出现行车制动器制动不良或失效时,车长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
1.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握稳方向盘,松抬加速踏板,合理使用气刹系统制动。
2.告知车内人员扶稳坐好,充分利用紧急避险车道、坡道或路侧障碍物(如路侧护栏等)帮助减速停车。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可利用车厢靠向路旁的岩石、护栏、树林碰擦,甚至用前保险杠斜向撞击山坡,迫使车辆停住,以减小损失。
3.停车后,在来车方向同车道摆放危险警告标志,在车轮下放置垫木或石块,防止车辆溜滑,及时查明原因,视情请求援助。原因未查明时,不应冒险继续驾驶。
3.3.3 注意事项
1.按照规定对车辆制动系统进行定期维护,发车前做好日常检查,避免“带病”上路。
2.日常驾驶过程中,如遇制动效能下降或制动距离延长时,及时对车辆制动系统进行检查、保养、维修。
3.行车过程中,发现连续下坡等交通标志时,提前控制车速,判断车辆制动性能。行车途中发现制动器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停车排查,必要时就近维修,切莫存在侥幸心理。
3.4车辆爆胎
3.4.1致险情形
车辆爆胎主要由于轮胎老旧、异物穿刺、轮胎残损、车辆超载、超速以及胎压过高或过低等情况导致。若车辆转向轮发生爆胎极易引发车辆失控,进而发生碰撞、侧翻等事故。
3.4.2处置措施及要领
车辆行驶中发生爆胎,车长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
1.如果转向轮发生爆胎,车长应立即握稳方向盘,尽量控制车辆保持直线行驶,迅速放松油门踏板,采用“轻踩长磨”的减速方式,逐渐降低车速,选择安全地点靠边停车,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来车方向同车道按规定摆放安全警告标志,告知所在路队队长。
2.如果车辆已偏离正常行驶方向,车长可适当修正行驶方向,但严禁急打方向盘,防止车辆失控。车速明显降低后,可间歇轻踩制动踏板,就近选择安全区域停车。
3.如果车辆后轮发生爆胎,车长立即握稳方向盘,保持行车路线,间歇轻踩制动踏板,就近选择安全区域停车。
3.4.3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对轮胎进行日常检查、保养维护、定期更换。
2.车长要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守法驾驶,严禁超速。
3.在路侧临时停车更换损坏轮胎时,应选择相对安全的地方,做好前后方的警示提醒,摆好安全警告标志。
3.5湿滑路面行驶
3.5.1致险情形
常见导致路面湿滑的原因包括降雨形成的路面积水和泥状混合物,以及冰雪凝冻形成的路面冰雪层等。湿滑路面的附着系数降低,车辆在湿滑路面行驶的制动及转向稳定性下降,易引发轮胎打滑、车辆侧滑等情况。
3.5.2处置措施及要领
1.因雨雪天气导致路面湿滑,车长应低速行驶。极端情况下,要及时靠边停车或变换到状况良好的道路行驶,防止发生事故。
2.车辆行驶过程中,如果发生轮胎打滑、车辆侧滑,车长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应急处置,使车辆迅速恢复到正常行驶状态。
发生车辆侧滑,迅速向侧滑的方向小幅转动方向盘,并及时回转方向盘进行调整。若车辆配备防抱死制动装置,立即踩踏制动踏板至底部。行车过程中,如遇湿滑路面时,严禁制动与转向同时使用,降低侧滑机率。
3.5.3注意事项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在冰雪道路行驶时,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
3.在暴雨冰雪等恶劣天气下行驶时,应严格控制车速,保持安全车距,必要时开启雾灯、示廓灯。行驶中应缓踩油门及制动踏板,握稳方向盘,转向时应相应增大转弯半径,避免急打方向盘转向。
4.遇路面积水和泥状混合物路面时,要减低车速,避免“水滑”引发车辆侧滑。遇冰雪路面时要循车辙行驶,避免车辆因路况不良侧滑,并利用道路两侧的树木、电线杆、交通标志等判断行驶路线。
3.6紧急躲避障碍物
3.6.1致险情形
车辆行驶过程中,突遇前车遗撒货物、掉落零部件或车道内有障碍物等,易导致车辆躲避不及撞击损毁或过度操作失稳侧翻。
3.6.2处置措施及要领
车辆行驶过程中,突然发现前方车道内有障碍物时,车站要首先降低车速,并观察前方物体及周边情况,车速不高且条件允许时,可以采取避让措施;如高速状态下或周边条件不允许时,严禁急转方向盘避让。
1.握稳方向盘,立即制动减速,尽量降低碰撞瞬间的能量,同时迅速观察车辆前方和两侧的交通状况。
2.车速明显降低时,采取转动方向盘绕过障碍物,或操控车辆向道路情况简单或障碍物较少的一侧避让。转动方向盘的幅度不应过大,转动速度不应过快。
3.若紧急制动后,不具备转向躲避条件,无法避免撞击障碍物的,建议用车辆正前方中间位置撞击,最大程度防止车辆因撞击造成旋转失控侧翻。
4.车辆重心较高或车速较高时,禁止采取紧急转向避让措施。
3.6.3注意事项
1.车辆高速行驶时,急转向极易造成车辆甩尾或侧翻,严禁高速行驶的车辆采取急转向避让。
2.车长驾车过程中,途经交叉路口、人行横道、施工道路、人员密集等区域时,提前注意观察、小心驾驶、减速慢行,安全通过。
3.7驾驶视线不良
3.7.1致险情形
车辆行驶过程中,外在环境变化可导致车长无法清晰观察车辆周围情况,常见的视线不良情形包括暴雪、暴雨、团雾等气象因素导致的道路能见度降低,以及夜间光照因素导致的可视距离不足。
3.7.2处置措施及要领
车辆行驶过程中,突遇暴雪、暴雨、团雾等导致能见度快速下降,车长要保持冷静,及时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
1.开启前后雾灯与危险报警闪光灯,能见度过低时也要开启示廓灯、近光灯,提高警示效果。
2.迅速降低车辆行驶速度,加大行车间距,严禁超车或变换车道,尽量选择中间车道或外侧车道行驶。
3.握稳方向盘,连续平缓踩踏制动踏板,提醒后方车辆保持车距,避免追尾事故。
4.能见度不具备安全行驶条件时,车长应将车辆停靠于安全区域,开启前后雾灯与危险报警闪光灯,人员撤至路侧或护栏外侧,等待能见度恢复,同时要按规定在车后方50米至150米处摆放好警告标志(三角警示牌)。
5.车辆发生事故无法继续行驶时,及时开启双闪灯,并在车辆后方放置警告标志。
夜间行驶遇照明不良路段时,车长应保持精力集中,谨慎驾驶,避免交通事故。
1.严禁超速,遇地面积水反光、隧道出入口等明暗快速变化路段,以及弯道、坡路、桥梁、窄路等视距不足路段时,提前减速,适度加大行车间距。
2.关闭远光灯,使用近光灯,保持视线远离对向来车的明亮光线,避让路边行人与非机动车。如对向来车使用远光灯,影响自车观察路况时,变换远光灯、近光灯,提醒对方及时变换近光灯。
3.车辆超车时,提前开启转向灯,变换远近光灯提醒前车驾驶员,仔细观察周围情况,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稳妥超越前车。完成超车后,观察周围交通状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驶回原车道。
4.注意观察交通标志,及时识别陡坡、急弯、窄路、窄桥、临水临崖等复杂路面情况,提前采取减速、制动、变换挡位等措施。
3.7.3注意事项
1.车长在出车前,要检查照明、喇叭、空调、除雾等装置,确保功能良好。
2.行驶过程中,遇暴雨、暴雪、团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就近选择安全区域停车避险,耐心等待暴雪、暴雨停止或大雾散去,待视线恢复后再行车,切忌冒险驶入低能见度区域。
3.8突遇自然灾害
3.8.1致险情形
我国部分地区自然灾害频发,极易对车辆行车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常见的自然灾害情形包括冰雹、台风、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震等。
3.8.2处置措施及要领
1.行车过程中突遇恶劣天气时,车长立即降低车速,尽量跟车行驶,保持安全车距,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控稳方向盘,平稳行驶,如需改变行驶路线应尽量缓打方向。
2.行车过程中,如遇暴雨、冰雹等极端恶劣天气时,要及时选择安全区域停车躲避,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示廓灯。
3.行车过程中突遇台风时,车长要握稳方向盘,降低车速,防止因横风作用致使行驶方向偏移,尽量减少超车。如果是逆风行驶,要注意风向突然改变或者道路出现较大弯度时,因风阻突然减小而导致车速猛然增大。
4.行车过程中突遇泥石流、山体滑坡时,车长应立即减速或停车观察,确认安全后尽快通过,或行驶到安全区域停车,情况不明时避免自行清理路障。
5.行车过程中突遇地震时,车长要握稳方向盘,立即寻找开阔地点停车,避免驶入桥梁、隧道、堤坝等设施,同时提醒车内人员加强自身防护。地震过后,应保持低速行驶,观察道路损坏情况,保障行车安全。
3.8.3注意事项
1.雨天行车时,特别是连续大雨后,行经山区路段需注意泥石流和山体滑坡。
2.各单位根据行驶途经区域季节性气候变化情况,及时更换相适应的冷却液、机油、燃油等。
3.9驾乘人员突发疾病
3.9.1致险情形
车辆行驶过程中,车长由于身体原因出现头昏、腹痛、心绞痛等突发疾病时,易导致车辆控制困难或失去控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3.9.2处置措施及要领
车长突发疾病时,如具备继续操作车辆能力,尽量控制车辆行进方向,按照“停车、开门、疏散、求救”的程序进行处置。
1.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需开启示廓灯、后位灯,尽快选择应急车道或紧急停车带等安全区域停车,若车长无法控制腿部,可利用驻车制动器减速。
2.车辆停稳后,拉紧驻车制动器操纵杆,打开车门并告知乘客临时停车原因,请求协助设置危险警告标志、组织现场人员安全疏散。
3.及时采取自救措施,若病情不明或病情较严重时,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向所属单位安全员报告现场情况及车辆停靠位置,请求救援。
乘客突发疾病时,车长应保持冷静,遵循生命至上的原则,妥善处置。
1.立即选择应急车道或紧急停车带等安全区域停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设置危险警告标志。
2.查看问询乘客病情,及时采取基本救助措施施救。
3.若病情不明或病情较严重时,立即向车内寻求专业医务人员进行救助、拨打120急救电话或送往就近医院救治,同时向其他乘客做好解释,争取大家理解支持。
3.9.3注意事项
1.车长定期体检,做好疾病预防工作,。
2.车长保持良好的生活和作息习惯,学会自我保养和调节,掌握常见突发疾病的救助知识和技能。
4 紧急脱险方法
4.1 车辆碰撞
4.1.1致险情形
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因车长存在违法违规驾驶行为,或因路面湿滑、视线不良、车辆制动失效等,极易导致车辆发生碰撞事故。车辆碰撞情形表现为正面碰撞、追尾碰撞和侧面碰撞等险情。
4.1.2处置措施及要领
车辆发生碰撞时,车长按照“碰撞时自救、碰撞后逃生”的先后处置程序,进行应急处置。首先确保发生碰撞时尽量减少人员伤亡,然后尽量采取措施顺利逃生,并及时报警、报告。
1.车辆碰撞时自救。侧面碰撞时,车长要握紧方向盘,其手臂稍微弯曲,以免肘关节脱位;身体向后倾斜,背部紧靠座椅靠背,同时双腿向前挺直抵紧驾驶室底板,使身体固定在车内。
正面碰撞或追尾碰撞时,如果碰撞不可避免,且撞击方向在车长一侧,在迎面相撞发生瞬间,车长要迅速抬起双腿,双手放掉方向盘,身体向右侧卧,以避免身体被方向盘挤压受伤,同时提醒乘客抓紧座椅,身体靠紧椅背,防止因碰撞反弹力受伤。
2.车辆碰撞后逃生。车长第一时间打开车门,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若因车门变形、物品堵塞等造成车门无法开启时,可从应急门窗、安全顶窗或采用应急锤击破应急窗玻璃等,组织乘客逃生。
3.及时报警、报告。车长在做好车上人员疏散后,应立即拨打122报警电话,报告事故相关情况,并向所属单位安全员报告。
4.1.3注意事项
1.公交车辆配备应急锤,车长应积极参与本单位组织的应急处置培训,若发生紧急情况可及时引导乘客逃生。
2.行车中应遵章守规,驾乘人员系好安全带,严禁超速行驶、强行超车、争抢车道、占道行驶、弯道超车等,切忌疲劳驾驶。
4.2车辆侧翻
4.2.1致险情形
车辆在松软路面、弯道等路段行驶时,由于侧滑、转向过度等因素易导致车辆侧翻。
4.2.2处置措施及要领
车辆侧翻,车长按照“侧翻时自救、侧翻后逃生”的先后处置程序,进行应急处置。首先,确保发生侧翻时尽量减少人员伤亡,然后尽量采取措施顺利逃生,并及时报警、报告。
1.车辆侧翻时自救。车长感到车辆要侧翻时,双手要紧握方向盘,背部紧靠座椅靠背,随车体一起侧翻。当车辆连续翻滚时,车长抓紧车内固定物体将身体稳住,避免被甩出车外。发生缓慢翻车有可能跳车逃生时,要向翻车相反方向跳车。若感到不可避免地要被抛出车外时,要在被抛出的瞬间,猛蹬双腿,借势跳出车外。跳出车外落地后,应力争双手抱头顺势向惯性力的方向多滚动一段距离,以躲开车体,增大离开危险区的距离。
2.车辆侧翻后逃生。根据车辆侧翻地点的地形地貌和车辆重心,迅速判断车辆是否有可能继续翻滚,尽可能就地稳定车辆重心,防止险情扩大。在救援人员赶到之前,车长要积极组织乘客自救,指挥乘客按次序迅速离开车辆。若因车门变形、物品堵塞等造成车门无法开启时,可通过应急门窗、安全顶窗或采用应急锤击破应急窗玻璃等组织乘客逃生。
4.2.3注意事项
1.车辆行驶过程中,车长应系好安全带。
2.严禁超速,确保车辆匀速行驶。
3.严禁匝道超速、弯道超车,保持车距,避免急踩刹车。
4.3车辆起火
4.3.1致险情形
在行驶过程中,车辆发生起火情况较为常见,起火原因一般是车辆维护保养检查不到位或人为因素导致,常见着火位置主要为发动机舱或车轮着火,以及人为因素导致的车厢内部着火。
4.3.2处置措施及要领
车辆起火时,车长应保持清醒头脑,根据“先人后车”的原则,按照“停车、开门、断电、疏散、警示、扑救、报警”等一系列处置程序,进行应急处置。首先,确保人员顺利逃生,然后尽量采取措施减少车辆及周围物品损失,及时进行报警、报告。
1.立即选择安全地段停车,尽量避开加油站、人员密集区、住宅区、学校、高压线、易燃物、树林等区域。
2.打开车门,关闭点火开关、电源总开关。若情况紧急,可就地停车,及时疏散车上和车外人员,做好后方安全警示。
3.若车门打不开,应组织乘客打开应急门窗或用应急锤击破车窗玻璃,让乘客尽快从应急门、应急窗逃生。
4.车厢内着火,车长应首先利用车内应急逃生设施、设备,打开车辆应急逃生通道,并利用车载灭火器进行扑救,压制火势,减少乘客受伤的危险。
发动机或车轮着火,应尽量不要打开发动机罩,并从车身通气孔、散热器或车底侧采取灭火措施。
5.灭火时,应站在上风位置顺风对准火源根部。同时,也可用路边的湿沙、湿土掩盖灭火。若起火位置位于长大隧道内,且车辆无法驶出时,可使用隧道内侧壁配置的灭火器、消火栓、固定式水成膜灭火装置等消防设施。
6.在疏散乘客时要逆风方向躲避。当火焰逼近自己时,应注意保护裸露的皮肤、不要张嘴呼吸或高声呼喊,以防烟火灼伤上呼吸道。
7.车长在做好车上人员疏散后,应立即拨打119、122报警电话,报告事故相关情况,并向所属企业报告。
4.3.3注意事项
1.按照规定对车辆做好定期维护和发车前的日常检查。
2.车长应当按规定对上车乘客开展安全例检,严禁乘客携带违禁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乘车。
3.车辆必须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出车前检查灭火器指示针是否指示在正常的压力区域,发现有问题的立即更换或维修,确保能够正常使用。
4.车长应熟练掌握车辆配备的安全应急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
4.4车辆落水
4.4.1致险情形
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因车辆因失控等坠入路侧时,容易导致车辆落入水塘、溪流等出现落水险情。
4.4.2处置措施及要领
车辆落水后,车长应保持清醒头脑,按照“开门、砸窗、疏散、逃生”等处置程序,进行应急处置。
1.车辆落水瞬间,切勿急于解开安全带,防止落水时的冲击力造成人员受伤,不要试图关闭车窗阻挡车内进水或拨打急救电话,以免耽误逃生时机。
2.车辆刚落水尚未完全下沉时,车长应尽快解开安全带,第一时间开启车门或车窗,组织乘客疏散逃生。当外部水压较大难以开启车门或车窗时,车长要迅速使用应急锤等尖锐器械砸开车窗等,组织逃生。
3.车辆完全下沉时,车长要采取一切可能措施,打开车门或打碎车窗玻璃,尽最大可能组织乘客逃生。
4.4.3注意事项
1.雨季或大暴雨后,桥涵路面出现积水时,切勿盲目涉水行驶,应先探明积水深度,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行,必要时请示路队长,听取指示选择其他路线改道而行。
2.从车内逃生时,要提醒乘客注意抓稳门框或窗框,防止被涌入的水流冲回车内。逃离车厢后,要第一时间寻找漂浮物,保持面部朝上,积极寻求救援。

来源:
最新公告查看更多>>
31 2023-08 淄博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淄博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招...

17 2022-11 巡察公告

...

31 2022-05 关于公布假冒淄博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行为举报方式

  为规范市场秩序,创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根据《山东省...

23 2022-02 红色之旅●定制公交

  为方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学生团体前往红色打...

Copyright © 2020 www.zbbus.com - 淄博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鲁ICP备13028522号-1
关注我们